学生本人申报——导师认可——院系初审——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人事处复审——主管校领导审批——校发文上报留学基金委或其它相关单位审批
说明:
目前已有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等项目。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人项目也可纳入交流合作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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