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一、留学生一般应住宿校内留学生公寓,确需住宿校外的留学生须到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有关校外住宿登记手续。
二、住宿居民家的留学生,须在入住后24小时内,和房东一起到房屋所属地派出所进行登记。登记时留学生应该携带护照,房东应携带户口本。登记完成后,派出所将为留学生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三、申请办理居留手续时,须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临时住宿登记表》。居留证办好后,留学生应及时到辖地派出所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不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将被视为非法居留,会被除以罚款,甚至驱逐出境的处罚。
四、住在校外的留学生应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校外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住址和电话变更时,须及时告知留学生办公室。
五、住在校内的留学生搬到校外住宿,应该提前按校外住宿要求办妥登记手续,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合法校外住宿证明后,方可办理留学生公寓退房手续。
六、不论住在校内还是校外,如果住址发生变化,都应该持《临时住宿登记表》及时到留学生办公室申请办理住址变更手续。
七、办理校外住宿应事先准备如下材料
(一)租赁私房的留学生应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书。
(二)住宿宾馆、饭店、租赁公寓房的留学生应提供物业部门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三)借住亲属处的留学生:
1、须提供亲属的有关情况(姓名、住址、与本人的关系)。
八、办理校外住宿登记手续程序。
(一)首先应向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递交《校外住宿申请》并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二)入住后24小时内,持护照与房东到住宿属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三)持《临时住宿登记表》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变更居住地手续,并把《校外住宿登记表》复印件交留学生办公室保存。入住后十日内,持护照、《临时住宿登记表》及学校开具的相关材料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地址变更手续。
九、变更校外住址的留学生,须重新履行上述有关手续。
中央民族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200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