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留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为加强中央民族大学留学生公寓的规范化管理,维护留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留学生公寓的公共秩序,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手续
1.入住学校留学生公寓的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及护照办理住宿手续,同时交纳住宿押金1000元。宿舍押金将在留学生结清水电费后,离校前,经公寓管理人员检查房间、公用物品完好后全部退还。如房间、公用物品有损坏或缺失,则视情况作部分退还。
2.留学生在开学报到时必须一次性预交4个月以上的房费,否则按临时住房标准收费。房费结算按实际入住天数计算。留学生缴纳房费后,公寓部为其开具《临时住宿登记表》。
3.入住学生向公寓管理办公室领取房间钥匙,房间钥匙不得转借、私配,一旦丢失,应及时报告,以便更换锁芯,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自理。房间备用钥匙由公寓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4.学生入住公寓时,应检查家具配置是否完好。学生在住期间不得丢弃、租借、增减、拆卸和转移房间内的家具及设施,对公寓内的所有公物均应细心使用、妥善保管。发现家具及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公寓管理办公室报修。
5.学生入住公寓后,按规定期限住宿。不得多占床位、擅自留宿或在办理退宿手续后超期住宿。
学生入住公寓后,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调整床位。确因需要更换房间或调整床位,须由学生本人向留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再作更换或调整。
6.为优化学生住宿资源配置,公寓管理办公室可对学生住宿进行调整,在住学生应自觉服从,并积极配合做好搬迁工作。
7.公寓客房电话均为201校园专用卡电话,可接听外线打入。如果需要拨打市内、市外和国际电话,请事先到公寓管理办公室购买专用电话卡。
8. 现金和贵重物品请到前台寄存。两人合住时如有一人中途搬出或退宿,请及时通知前台更换门锁和钥匙,以杜绝安全隐患。
9.每个客房均设有多路网络端口,如果在房间内使用INTERNET,需先到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交纳上网费(每月50元),持交费收据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开通手续。
二、学生住宿规定
1.为维护宿舍区安全,在住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有关保卫安全方面的规定,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2.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墙壁乱涂乱画,严禁在墙上钉钉子。
3.遵守公寓的用电制度。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严禁私拉电源线、网络线、电话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4.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焚烧纸张杂物。
5.不得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
6.自觉节约用电用水,按规定交纳水电费。保持厕所内用水管道畅通,严禁向洗脸盆(池)、便器内乱扔杂物。
7.宿舍内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8.不得在公寓内喂养宠物,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9.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播放高分贝音乐、进而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其他活动。
10.严禁在公寓内收藏、传播、观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或不健康的书刊、影碟、网上信息。
11.严禁在宿舍内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集会,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校园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的标语、大小字报。有特殊情况需要聚会的,须事先报公寓管理办公室批准。获批准后,可以在一层留学生学习室内进行聚会活动。
12.退宿前要搞好宿舍卫生,保证床、桌、门窗、玻璃等完好无损。
三、住宿违规的处理
1.学生损坏宿舍内的公用设施,损坏宿舍内的门窗以及造成他人财产、共有财产、公共财产损失的,须照价赔偿。赔偿价格参照留学生公寓物品价格单。造成共有财产、公共财产损失责任不清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对有故意损坏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央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有关条款给予处分。
2.管理服务人员有权查处在公寓及房间内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及其他违规用电用火的行为。对因使用违章电器或违规用电用火而造成的学校、学生及当事人自身生命财产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主要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四、退宿制度
1.办理退宿学生,需交清水电费等费用,保持房间内外清洁和下水道畅通,交还钥匙和其他公物,由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查验并签字后办理退宿手续。在学期间办理退宿手续的,须提供有效的、新住宿地《临时住宿登记表》,方予办理。
2.因调换房间、毕业离校、退学等原因而滞留在房间内的物品,超过规定期限而又未曾办理代为保管手续,视为无主物品。
3.因其他特殊原因须退宿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