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缓解校园面积有限和人员、车辆数量日益增多的矛盾,进一步规范校园机动车出入和停放管理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校园交通秩序,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进入中央民族大学校园的机动车辆都必须遵守《中央民族大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本规定。
第三条 持有中央民族大学车证的车辆进入校园后免费停放;其他车辆在校门领卡后方可进入校园,出门按照收费标准缴纳停车费用。
第四条 后勤服务车辆、送货车辆一律从西门进出,应当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
第五条 凡进入中央民族大学校园的机动车,应当在指定地点停车。停车地点包括:1、2号楼南停车场(出入口在1、2号楼中间);东校门内南、北停车场;23号楼(青年公寓)西侧停车场;18号楼(艺术类学院)东侧;其他划有停车位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停车地点的,届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 车辆禁止停放在主干道路两侧,不得堵塞路口,确保校园主干道路的畅通。
第七条 中慧楼周围实行单行路线,东门进入校园的车辆应当从东门北侧入校,南侧出校。
第八条 驾驶员应当听从保安员引导,在停车场有空车位的情况下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
第九条 我校车辆严格执行一车一证制度,如发现有车主将车证借给他人使用,将收回车证,再次申请办理的需按照教职工第二辆车标准缴纳停车费用。
第十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机动车,中央民族大学交通安全委员会有权对其违规行为进行阻止、警示;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机动车辆进行曝光;对于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机动车辆,取消其办理、持有机动车证的资格,并交由交通管理局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央民族大学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交通安全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